晶科能源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署15年4亿人民币项目贷款协议

发布于 2014年1月7日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 – 晶科能源今日宣布,已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签署贷款协议,国开行浙江分行将为公司在新疆省和青海省的三个太阳能光伏项目提供总计4亿元人民币(约6,600万美金)的项目贷款。作为国开行支持的集团客户,公司在国开行的国内项目融资授信限额达到30亿元人民币(约4.94亿美金)。

根据协议,本次项目贷款为15年期,共计4亿元人民币,将用于公司在新疆和青海两省的三个太阳能光伏项目,项目规模共计50兆瓦。三个太阳能项目均由晶科能源开发建设,并已在2013年四季度并网发电,享受1元/度的国家太阳能发电补贴。公司将与国开行继续紧密合作,完成更多的太阳能项目融资。

“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企业,我们很高兴一直与国开行这样知名,且有丰富太阳能领域投资经验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先生说道:“本次贷款协议的签署将为晶科能源在新疆省和青海省的三个太阳能光伏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也是开行对公司整体实力和项目开发能力的认可。晶科能源将持续拓展下游业务,开发建设更多优质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在创造绿色能源的同时,为投资者带来稳定持续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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